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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2月批出13份建築圖則,港島四份、九龍一份、新界八份,包括九項住宅及商住發展、一項商業發展、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兩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兩個,完成後可提供非住宅樓面面積77,942平方米。
此外,該署沒有接獲建築項目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4份入伙紙,港島四份、九龍一份、新界九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49,306平方米,共2,912個單位;非住宅樓面面積為67,594平方米。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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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4日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