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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長青網文章

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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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06月11日 06:00
2020年06月11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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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人以宗教名義號召市民周五在港島區進行未經批准集結,警方表示,並非所有宗教活動可獲群組聚集豁免,市民不應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

 

警方指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附表一有關宗教活動中群組聚集的豁免,前提是該活動的舉行地點是興建作或慣常用作崇拜地點的處所。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五年。有關行為也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並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訂明的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相關罪行。

 

警方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任何群組聚集均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風險,市民不應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警方當日會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拘捕。

 

至於昨晚有大批示威者在中環一帶聚集,其間不斷叫囂和多次堵路,截至6月10日凌晨,警方拘捕36男17女,他們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等。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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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4405
2020年06月11日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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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to
2020年06月11日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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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2020年06月11日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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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c
2020年06月11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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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2020年06月11日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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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
2020年06月11日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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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2020年06月11日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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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_Chan
2020年06月11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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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0年06月11日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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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2020年06月11日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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