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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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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在疫情嚴峻時期,群組聚集有可能增加病毒擴散風險,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和受禁的群組聚集。
就有人申請6月16日下午在港島區舉行公眾集會和遊行,警方經風險評估後,認為有關集會和遊行屬高危活動,為維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警方反對申請。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五年。此外,有關行為也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並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
警方預計有關活動可能會對港島區道路造成嚴重阻塞,阻礙緊急救援服務。警方會因應路面情況,實施臨時改道和道路管制措施。道路使用者應避免前往受影響地區,駕駛者也應遵從警務人員指示,將車輛駛離危險地方。
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會因應現場情況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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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7日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