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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4月批出14份建築圖則,港島五份、九龍五份、新界四份,包括九項住宅及商住發展、兩項商業發展、一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兩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九個,完成後可提供住宅樓面面積126,856平方米,涉及單位2,165個,非住宅樓面55,065平方米。
此外,該署接獲五個建築項目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月內發出15份入伙紙,港島三份、九龍五份、新界七份,涉及住宅樓面面積164,187平方米,共2,526個單位;非住宅樓面面積為41,038平方米。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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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18日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