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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6月29日推出先導計劃,為短期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合資格非香港居民提供便利。可免簽證訪港國家的國民若持有證明書,便可以訪客身分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無須取得工作簽證。
先導計劃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並配合「一帶一路」倡議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四類免簽證國國民合資格參與先導計劃,分別為仲裁員、專家證人和事實證人、代表仲裁程序任何一方律師、仲裁程序各方,他們在港參與仲裁程序的期限不得超過目前的免簽證訪港期限。
有意循計劃來港者會獲發證明書,若他們涉及的是由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證明書須由其中一間合資格的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和常設辦事處簽發;若他們涉及的是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律政司舉行的臨時仲裁,證明書則須由場地提供者發出。
先導計劃為期兩年,當局兩年後會再作檢討。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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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02日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