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政府表示,維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至為重要,任何人都不應懷疑特區政府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承擔。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基本法》第二條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第八條訂明普通法制度會予以保留。這是香港獨特的優勢和有利條件,國際商業機構也視為繼續在港成功發展的重要因素。
就施覺民法官9月2日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長官辦公室表示,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作為委任者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第42條賦予的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和刊登憲報。
政府強調,《香港國安法》絕對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的暢順運作,包括終審法院。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應遵循法治原則。
政府並指,《基本法》為香港特區訂下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同時也確保香港司法獨立。《基本法》第82條指出,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自1997年起,一直有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著名法官擔任本港終審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目前,來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共13人。
這些著名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審判,證明香港的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的高度信心,也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
行政長官在多個場合感謝這些終審法院著名法官對香港的法學研究和討論作出寶貴貢獻。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為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並將繼續維持。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留言 (0)
2020年09月21日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