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特首:議員被捕案由法庭獨立審判長青網文章

2020年11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網管理員 on 2020年11月04日 06:00
2020年11月04日 06: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多名前任和現任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警方拘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關條例的應用是否合理、合法,要由法庭以其獨立審判權處理。

 

▶️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簡報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林鄭月娥11月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時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一般不會評論,但希望重申三點。

 

其一,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根基穩如磐石,包括擁有獨立司法權,社會應珍而重之。

 

其二,根據《基本法》,所有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部門的專業人員按法律、證據及其《檢控守則》作出檢控決定,不受任何政治干預。

 

其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沒有任何法例列明立法會議員不受法例影響。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0
0
0
書籤
留言 (0)
檢視個人資料
louieyue
2020年11月04日 19:47
Thks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Happy
2020年11月04日 15:30
多謝分享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angelc
2020年11月04日 14:42
多謝分享!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Henry_Chan
2020年11月04日 13:13
多謝分享!
0
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