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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前任和現任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警方拘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關條例的應用是否合理、合法,要由法庭以其獨立審判權處理。
林鄭月娥11月3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時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一般不會評論,但希望重申三點。
其一,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根基穩如磐石,包括擁有獨立司法權,社會應珍而重之。
其二,根據《基本法》,所有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部門的專業人員按法律、證據及其《檢控守則》作出檢控決定,不受任何政治干預。
其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沒有任何法例列明立法會議員不受法例影響。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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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04日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