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中央政府早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歡迎,相信有關措施便利港人在大灣區內得到適切治療、促進醫藥企業到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並進一步推動大灣區中醫藥發展,惠及兩地。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衷心感謝中央政府推出此項措施,允許在大灣區內地九市開業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使用臨牀急需、已在本港上市的藥物,以及使用臨牀急需、本港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臨牀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儀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並委託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展開就簡化香港註冊外用中成藥的進口註冊流程。
陳肇始指,香港擁有健全的藥物註冊制度,衞生署也已推行醫療儀器行政管理制度。她相信有關措施既有助吸引本地和跨國藥企、生物製藥和醫療科技公司以香港為基地申請新藥註冊,也能夠提升區內醫療服務的水平。
根據《工作方案》,香港特區政府將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落實有關措施,並適時延伸政策至更多指定醫療機構、藥物和醫療儀器。
香港特區政府已與內地有關當局展開跟進工作,包括成立協作平台、討論制定按《工作方案》可在大灣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的藥物和醫療儀器目錄,並商討具體安排。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在去年11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後,宣布接納香港特區政府建議,容許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指定港資醫療機構,使用已在香港註冊的藥物和常用的醫療儀器。《工作方案》今年11月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頁發布。
陳肇始表示,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政府建議的正面回應,相信會便利在大灣區工作和生活的香港人在當地就醫,並能促進大灣區醫藥產業的互利互通和深度融合,加快推進其標準化和國際化。她感謝業界不時就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留言 (0)
2020年12月03日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