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以雙信封制方式公開招標,出售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明年6月18日截標。
三號用地為內地段第9088號,佔地47,967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用途,不包括住宅、倉庫和加油站用途;最高樓面面積150,000平方米,不包括賣地條款表明由買方負責興建或重置的公眾或政府設施。
買方須在用地範圍內提供不少於25,00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空間,其中不少於12,000平方米須設於地面。買方也須興建一個橫跨龍和道及耀星街的連貫園境平台、多層行人通道以連接中環核心商業區內陸部分和海濱。該些公共空間和行人連接設施未來會全日免費開放。
根據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三號用地有嚴格建築物高度限制,西邊最高為主水平基準上50米,東邊則為主水平基準上16米。
發展局表示,三號用地是中環核心商業區內具規模的優質商業用地,加上其優越海濱位置,有關綜合發展能為香港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
政府期望有關項目能善用發展空間,盡可能提供最多商業樓面,以應付本港對甲級寫字樓的殷切需求,同時為市民創造擁有優質公眾休憩空間和行人暢達的世界級海濱。
該局指,政府的願景是將三號用地打造成香港的嶄新地標,成為以人為本、着重可持續和城市設計,以及與四周環境融合的典範。因此,政府決定以雙信封制方式招標,按設計和地價兩方面評審投標者的建議書,綜合兩者的最佳組合將勝出。
有關招標安排依照《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釐定,投標者須同時以不同信封遞交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主要評審準則包括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兩者評分比重相同,各佔50%;非價格建議需達到合格分數,以確保採納的設計達到一定水平;任何標書須在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兩方面均合格才視作符合要求。
非價格建議須滿足城市規劃委員會2016年為該用地通過的規劃大綱。投標者須以規劃大綱為基礎提出設計方案,六項主要評審準則分別為整體設計和發展概念、訂立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的設計新典範、建築和城市設計質素、優質園境和富吸引力的公眾休憩空間(包括園境平台)、用地內部及與外圍的聯繫和易行度,以及商業用途組合和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的設置。
局方鼓勵投標者於建議書中多加落實相關願景,特別是公眾重視的範疇,包括建築和城市設計、公眾休憩空間、暢達性和易行性、綠化和園境,以及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等。
評審工作將按照規例要求,由政府人員組成的標書評審委員會負責,以確保公正執行採購工作。標書評審委員會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不同專業的高級首長級人員。
政府今年2月宣布以雙信封制出售三號用地後,已分別向海濱事務委員會、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城規會,以及五個發展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介紹,並聽取意見。有關委員會和團體成員來自專業學會、公民及環保團體、商界組織等多個界別,他們均對政府採用雙信封制出售三號用地表示歡迎,希望用地盡快發展。
有見三號用地的複雜性,政府參考業界意見後,將招標期定為六個月,讓投標者及其團隊有足夠時間準備設計方案。
此外,政府委任八名具有建築、園境建築、規劃、屋宇測量、城市設計、地區營造、公共空間創造和社會發展等專業背景的人士擔任獨立技術顧問。
他們早前已就評審準則提供意見,未來也會就所收到的非價格建議向標書評審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所有獲委任的技術顧問均不可參與任何三號用地的個別投標計劃或就有關用地向潛在投標者給予意見。
三號用地的賣地文件,包括說明陳述、資料說明、投標表格、招標公告、賣地條件和賣地圖則等已上載地政總署網頁。賣地圖則12月18日起供公眾人士索取和查閱。
為增加透明度,並參照現行土地出售安排,政府會在完成投標程序後公布中標者的總評分、出價和設計方案具體細節,並在完成交易程序後,在合適的時間以不具名方式公布所有符合要求的未中標者的總評分、出價和設計方案概要。
用地買方需在展開建築工程前,根據其非價格建議中的設計方案,擬備總綱發展藍圖提交城規會核准。社會各界屆時能按現行《城市規劃條例》框架提出意見。
發展局表示,三號用地的發展過去多年在社會上有充分討論,經過兩輪廣泛公眾參與活動,以及於2011年完成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為三號用地發展提供重要基礎,相關發展參數和設計指引已納入三號用地的規劃大綱。規劃大綱於2016年經討論和修訂後獲城規會批准,成為三號用地發展的重要指引。
2020年12月27日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