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就近日有人在觀塘海濱花園音樂噴泉和互動嬉水區範圍內行為不當及使用梘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表聲明,指已關閉噴泉和嬉水區以便徹底清潔,並正研究向有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責任。
康文署提醒市民,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在遊樂場地,不得作出擾亂秩序及不雅的行為,衣着須恰當;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妨礙、騷擾或煩擾任何其他正在恰當地使用該遊樂場地的人;任何人不得在任何用作美化環境的湖、池塘、溪澗或水中沐浴、涉水或洗濯。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和監禁14天。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回應 (0)
2021年04月30日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