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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並非為引入內地醫生鋪路,而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仍受多重監管。
政府回應一篇關於條例草案的評論文章時表示,已多次強調申請成為特別註冊醫生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條例草案旨在吸引在香港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醫生回流,在公營醫療系統服務。
有關修訂並非取締現時執業資格試,而是在確保醫生質素的前提下新增途徑讓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加入本港公營醫療系統。該類醫生須受註冊資格、專科培訓、公營機構工作經驗和評核等多重監管,相比本地培訓的醫生完成實習後便取得正式註冊,要求更為嚴格。
政府指,經執業資格試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醫生為數甚少,持有非本地醫學資格的新增註冊醫生所佔比例2015至2019年間每年平均為13%,可見現行註冊制度成效不彰。雖然非本地培訓醫生可透過有限度註冊計劃在香港執業,惟須每三年續期一次,且只限在指明機構工作,窒礙他們參加計劃的意欲。
另外,政府強調,日後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向醫務委員會註冊,並如其他本地醫生一樣受其紀律監管。
政府明白醫生人手只是公營醫療系統所面對挑戰其中一環,當局正積極推展各項措施加強公共醫療服務,包括促進公私營協作計劃和推動基層醫療,以減輕公營醫院壓力。
政府希望立法會議員和社會各界支持條例草案,讓更多非本地培訓的港人醫生回流服務,應對本港人口增長和老齡化對醫療服務帶來的挑戰。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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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