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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8月25日根據《香港國安法》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9月7日提交資料。對於有團體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交資料,警方予以嚴厲譴責。
警方表示,已收到個別團體所交資料,也收到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資料。
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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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