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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加強處理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店鋪阻街等環境衞生問題的執法效率和阻嚇力。法案12月4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府建議修訂在法案獲立法會通過和刊憲後三個月生效。
就樓宇滲水及冷氣機滴水問題,為讓政府調查人員可盡快進入涉嫌構成妨擾源頭的單位,當局建議將沒有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訂為違法行為,並延長可登門調查時段,由現時上午7時至傍晚7時改為上午7時至晚上10時,以配合市民作息時間;不遵守在指定期限內減除妨擾的政府通知或法庭命令,其罰則也會提高。
針對大廈公用部分的蟲鼠問題,參照現行防止蚊子滋生措施,政府建議向負責大廈管理的人士,例如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發出通知書,由其盡快處理有關問題,避免進一步影響大廈其他單位。
法案並調整法庭可就蟲鼠滋生、雜物佔用公眾地方以致妨礙垃圾清掃、非法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相關罪行的最高罰則,以確保阻嚇力足夠。該等罰則1996年起未曾調整。
政府又建議在法例引入針對店鋪阻街的新條文,讓食物環境衞生署可獨立處理店鋪阻街,包括要求店鋪移走阻街物品,或在無人認領等情況下由該署移走,以及訂明移走物品後的處理機制。修訂旨在提高執法效率和明確罪行性質,不會改變店鋪阻街的執法標準,也不涉及調整罰則水平。
相關條例草案11月22日刊憲。政府建議修訂在獲立法會通過和刊憲後三個月正式生效。食環署在該段時間會廣泛宣傳,讓業界和市民充分了解修訂內容。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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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