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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公平競爭 兼顧各方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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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22日 06:35
2015年12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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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競爭條例》日前正式生效,好一些以前在市場上公然違反市場經濟裏被奉為圭臬的競爭原則的生意運作手法,看來如被延續下去,勢將與條例相牴觸。


其中一項由來已久,現看來會被競爭條例所不容者,應該是所謂的合謀定價,即一眾商家(或條例裏的所謂「業務實體」)或通過共組的某種行業公會的正式議定,或就幾位行業裏的頭頭「揸弗人」非正式的碰頭論定,把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定在某個水平上,然後通過各種手法,「被」行業內的大多數商家所採用。結果呢,當然是消費者們無論是幫襯相似行業的商舖A到Z,相似的商品或服務價格都劃一無二,一分不減,要「格價」也無從「格」起。


年幼初嘗合謀定價苦果

我自年幼時不時隨着父母來香港探親,直至近年來自己常到香港公幹,無不有相似的負面體驗。尤其記得約30年前吧,香港經濟雖經過中英談判的衝擊但大體上還是騰飛的年代。那時我大哥要結婚了(我是一個遲生的孩子,與大哥年齡相距十幾歲),我們東南亞華人與包括香港在內的中國南方華人的婚嫁習俗相似,在新「新抱」斟茶給新「奶奶」時,奶奶要為「新抱」戴上金手鐲、龍鳳鈪不等,儀式方算得體。而娘家世代從事「打金」行業的媽媽,除了拿出私家的、應是當年自己嫁妝之一的金飾來外,對於香港老師傅們的金飾手藝,還是極為推崇的。


所以,年紀還小的我便陪着媽媽專程來香港「辦」結婚金飾。我們在油尖旺一帶一路「掃街」,到一間又一間的金舖裏去比較金飾的款式與價格。在幾乎跑了一整天金舖但看起來還未有收穫時,年少氣盛的我忍不住向媽媽抱怨:「看起來每一間的價格都差不多嘛,需要跑那麼多間嗎?」我媽媽知道我不耐煩了,但還是語重心長的對我說:「我們做金這行的(應指她家族)都知道,金本身的價是『阿公』定的,都是一樣的,但那金飾是要手工打出來的,而那手工價格的高低,則是金舖本身決定的,所以還是有差異的!」


這應該是我初次經歷所謂合謀定價的實踐吧?後來自己出來社會工作了,雖然生活力求簡樸,套句中國內地當下時髦的說法,「生活作風符合八項規定」,但有次經過香港時,還是受不住物質的誘惑,翩然閃入一間裝潢精美的鐘表店。在經過細心挑選後,指着一隻看起來雖不失大方,但價格應還不至於天文數字的名牌表,問起店員價格多少。當店員告以該表的確是(對當時的我來說)天文數字的價格,而且沒得折扣時,我倒抽一口冷氣後心裏嘀咕着,「肯定是這店裝修高尚,專做大客生意,所以把我當着『水魚』來劏!」


所以二話不說便從該「黑店」打退堂鼓,走了一段路後,再進一家門面實在不怎麼樣的小鐘表店裏,看它還是對着熙來攘往的大馬路開的,應該不會賣假貨吧?赫然看到剛才心儀手表的同款,我心裏想「這樣的小店應該不敢獅子開大口了吧?」一問之下,又吃了一驚,因手表的價格竟與之前的幾乎一樣。我忍不住問該小店老闆(店員也不多見一個),人家大鐘表店也賣這個價錢,難道他不能折扣一點嗎?老闆也許不悅我拿他的小店與人家的大店相比,冷冷的說,「這是公價,在香港地,你去到邊度,都是這個價!」一盆冷水潑過來,我的購表興致頓然大減,只好灰溜溜的、兩手空空的離港了。


我想,在競爭條例實施後,尤其是珠寶金飾、鐘表奢侈品等行業,可能再難以「公價」為藉口來「抬高」價格,讓消費者別無選擇了。當然,也有業者認為,沒有了「公價」,那麼大商家因為進的貨品數量相對龐大,所以可以以低於進貨數量相對細小的中小企業業者所付的價格來進貨,那賣給消費者時,自然比中小企業業者的零售價格更為便宜。長此下去,中小企業遲早會被打得落花流水,被擠出市場去。而這便有違競爭條例保護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用意。


這後一種說法當然有其正當性與隱憂性。如果中小企業都被大商家們趕出市場的話,那這些商家們不是可以更肆無忌憚的上下其手、私相授受了嗎?中小企業又如何自救呢?我想,其實答案就在以上我媽媽有關公價的教誨裏。金有公價,但金飾還是要師傅們的巧手鑄打出來的。一件金飾的手工高低、造型好壞、創意與否等,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了它的最後定價。中小企業不應該只是一味仿效大商家來進貨、出貨;反之,彼等應盡量在創新、創意等方面着手,力求創造出與大商家們千篇一律的產品或服務有所不同的、更為精緻、更為地道的精品與貼心。


在這一點上,我根據自己的體驗,歐洲與日本是做得最好的。就拿鐘表來說吧。我們大多數亞洲人,甚至一些北美人,有了一點錢,就每愛佩戴瑞士某個品牌的手表,認為如此方能體現出其上流社會的風範。我在瑞士生活了好一段日子,在日常看到瑞士友人的手上,卻幾乎從未有佩戴該品牌的。彼等反而會選擇一些在瑞士以外聞所未聞,但品質以至價格都不在該個在亞洲尤其風行的品牌之下的小品牌手表。現代人注重品味、品質的與眾不同,也注重生活的體驗。中小企業應該迎合這股潮流,讓大家蜂擁着到你店裏去,不是因為你的價格廉宜,而是因為你的創作高雅,那時就像藝術品般,你要開個什麼價,是任由你開的了!


長期磨合方能深入人心

競爭條例的出發點我想還是正面的,即防止既得利益者單獨或聯手起來以不公平手法阻止他人與其競爭,破壞市場經濟的最基本運作原則。在尤其是開始實施的關鍵時期裏,在條例下成立的競爭事務委員會,其執法的聚焦力度,肯定會起着接下來的示範作用。在糾正一些明顯違法、眾望所歸的違反競爭行為上,競委會當然不可手軟。但在一些明顯輕微,或只屬多年行規一時未能改變過來的情况下,競委會也應先行規勸,在當事者數次冥頑不靈後方才動手執法。如此這般的一個長期磨合過程,方是促使公平競爭理念深入人心的上策。


胡逸山

馬來西亞首相前政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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