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社會福利署(社署)將增設「長者生活津貼」,合資格長者每月可獲發2,200元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由四月起實施,分三個階段申領,不同類別的長者會透過不同的程序領取「長者生活津貼」,詳情如下:
第一階段 ─「自動轉換」
目標長者:
- 29萬名現正領取高齡津貼(即俗稱「生果金」)的長者,包括65至69歲,現正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
- 70歲或以上,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並曾在65至69歲時領取「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
申領程序:
- 社署將於二月二十五日向他們發出綠色通知書夾附回條;仍然合資格的長者不用回覆。
- 社署會於四月五日或之後把款項直接存入他們的銀行戶口。
- 如長者選擇不轉換至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其入息或資產已超過了有關的上限,便須在三月二十二日前回覆社署。
第二階段 ─「郵遞提交申請」
目標長者:
- 在第一階段沒有收到通知書,70歲或以上,現正領取「高額高齡津貼」但未有在65至69歲時領取過「普通高齡津貼」的長者;
- 或65歲或以上,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長者。
申領程序:
- 社署將於三月二十五日向長者發出黃色通知書夾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通知他們以郵遞方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
- 選擇申領的長者須填妥「郵遞提交申請表格」並於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社署,而無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辦理申請。
- 社署會將款項存入符合資格者現時領取「高齡津貼/普通傷殘津貼」的銀行戶口。
第三階段 ─「新申請」
目標長者:
- 65歲或以上,現時並無領取「高齡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但有經濟需要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
申領程序:
- 長者可透過傳真、電郵、郵遞或經政府部門/其他非政府機構等轉介,或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交申請。
- 申請表格及指引可從社署網頁(http://www.swd.gov.hk/oala/index.html)下載,或向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 社署於四月二日開始接受新申請。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
- 在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獲的申請,合資格長者可獲發最早由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計的「長者生活津貼」。
入息及資產規定:
有關入息及資產,須不超過下列的限額:
每月總入息 ─ 單身人士($6,880)、夫婦($10,940)
資產總值 ─ 單身人士($193,000)、夫婦($292,000)
70歲或以上的長者,如選擇不申領「長者生活津貼」,可申領或繼續領取無需申報經濟狀況的「高齡津貼」。由今日(二月一日)起,「高齡津貼」金額將由每月1,090元增至1,135元。
社會福利署提醒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無須到社署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
有關「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請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或致電熱線3595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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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0日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