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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頂證 牛丸大王未被控長青網文章

201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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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9月04日 21:35
2012年09月0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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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議會京士柏選區種票案,再有4名該區落敗候選人「牛丸大王」黃標的現任或前員工認罪,被判囚兩個月。辯方透露,眾被告受老闆的好友邀請而簽署選民登記表,為保「飯碗」而犯案。據悉,黃標至今仍未被落案控訴,是由於沒有證人願意頂證他。


稱為保飯碗犯案

4名被告梁浩光(40歲)、葉志強(57歲)、何小平(58歲)及張明(52歲),承認一項「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即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提供虛假住址,並在選舉中投票。4人均為黃標的「標記樂園潮州粉麵」僱員,其中梁為大廚,其餘3人為侍應,梁上月因與「標記」鬧翻,現已降職及減薪轉投其他食肆。眾被告均即時申請保釋上訴,並獲准以5000元保釋。


辯方大律師鄭明斌求情說,案發當日眾被告在樂園用膳,一名「自己見慣見熟、老闆的好友」寒暄之際,邀請眾被告在選舉表格上簽署,並邀請他們投票給某候選人。當日眾被告願意簽名全因「不好意思」,亦不敢「托手踭」,為了飯碗而填表。


鄭續稱,眾被告對選舉不熱中,但選舉當日餐廳內外選舉氣氛熾熱,有人促眾被告去投票,他們懷着選舉一人一票、在哪個選區投都一樣的錯誤觀念而投票。鄭又說,不會用無知為眾人開罪,但請求裁判官考慮眾人絕大部分時間做樓面、做廚房,教育程度低、接觸面小,缺乏警覺而犯案,判處各人緩刑。


迄今為止,去年區選中提供假住址及投票的19人,均被判囚兩個月,其中14人與黃標經營的「樂園」有關,當中僅5人被判囚後即時服刑。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昨判刑時指出,近年選舉愈來愈多人投票,亦愈來愈多人參選,競爭激烈,為確保公眾對選舉制度的信心及得到清晰的信息,法庭必須嚴懲干擾選舉制度者,決定判處眾被告兩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KCCC2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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