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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曾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進行調查,但06年結果顯示未有共識,最終立法不了了之。時任民政事務局副常任秘書長余志穩表示,政府當時並無正反立場,他個人認為若政府重推立法,正反雙方必須坦誠討論可涵蓋的範疇及豁免範圍,又相信若單是讓同志在僱傭及教育等議題上不被歧視,各團體不會反對。
籲正反陣營坦白溝通
余志穩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06至08年時,政府正着力處理《種族歧視條例》,下一步才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由於未有草案提出,當時並未深入討論到立法細節。他又指,08年《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時,正反雙方就同性伴侶是否被納入保障範圍進行激辯,是《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前哨,「同志一起飲茶食飯、玩樂而不被歧視,相信無人反對」,但他認為下次立法時,雙方陣營應坦承看法,例如宗教辦學團體是否獲豁免等。
明光社:歧視減少 無立法需要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明不贊成立法。他認為正因社會對同志接受程度漸高、歧視減少,更沒立法需要,他擔心其他人會因發表不利同性戀的言論而被入罪。「多元社會要接納各人有不同看法,我們不贊成那些會懲罰講不同意見的人的條例。」他又不認同以「豁免條例」解決爭議。
性權會:政府拖延立法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認為,政府當年的調查顯示過半數人認為社會應確保同性戀者享平等機會,約三成認為應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認為是政府拖延立法。
邵國華又指,《性傾向歧視條例》只是與另外4條平等條例看齊的保障法例,距離同性婚姻甚至同志夫婦的子女撫養權,尚有一段很長的距離。
籲正反陣營坦白溝通
余志穩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出,06至08年時,政府正着力處理《種族歧視條例》,下一步才討論《性傾向歧視條例》。由於未有草案提出,當時並未深入討論到立法細節。他又指,08年《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時,正反雙方就同性伴侶是否被納入保障範圍進行激辯,是《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前哨,「同志一起飲茶食飯、玩樂而不被歧視,相信無人反對」,但他認為下次立法時,雙方陣營應坦承看法,例如宗教辦學團體是否獲豁免等。
明光社:歧視減少 無立法需要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明不贊成立法。他認為正因社會對同志接受程度漸高、歧視減少,更沒立法需要,他擔心其他人會因發表不利同性戀的言論而被入罪。「多元社會要接納各人有不同看法,我們不贊成那些會懲罰講不同意見的人的條例。」他又不認同以「豁免條例」解決爭議。
性權會:政府拖延立法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認為,政府當年的調查顯示過半數人認為社會應確保同性戀者享平等機會,約三成認為應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認為是政府拖延立法。
邵國華又指,《性傾向歧視條例》只是與另外4條平等條例看齊的保障法例,距離同性婚姻甚至同志夫婦的子女撫養權,尚有一段很長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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