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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孩子自從升上中學,便嚷着爸媽買東買西,書包、銀包、波鞋,甚至手提電話統統都要有牌子,說同學也是用這些名牌!也不能全怪他,因為大人已寵壞了他。早前親戚才送了一隻千元名表給孩子,他喜孜孜地帶回校。
爸媽給孩子豐足物質的同時,又如何避免孩子變成名牌奴?就讓社工逐一拆解家長的難題。
文﹕顏紫燕 圖﹕鄧宗弘、受訪者提供 模特兒﹕黃雅琳
不少家長也會「富孩子」,從小給子女最好的物質,年紀小小已經一身名牌,當孩子升中後,更追捧名牌。香港青年協會學校社會工作組註冊社工王玉珊表示,爸媽宜以身作則,毋須用名牌來證明愛惜子女,物質之外,多與孩子相處、玩耍亦可以表現出愛惜之情。她說﹕「得知有些學校規定孩子的書包不可以超過1000元,有時反而是父母向校方表示1000元難以購買書包,而非孩子主動要求用貴價品。」
家長宜以身作則
每個家庭環境不同,她建議父母可以因應經濟能力、實際需要,設定購買物件的價格限額。
例如選購書包,父母不妨先格價來設定合適的金額,並在購買前與孩子協商,定出一些選購準則,包括背囊款式、設有護脊功能、留意車線接駁位等,再由孩子自行選購。大部分初中生也會樂於接受這種購物方法,因為他們會覺得受尊重、有選擇權,他們亦不一定會選購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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