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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海難禍因 設獨立委員會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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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0日 21:35
2012年10月10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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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昨同意政府就10月1日南丫島海難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正物色法官擔任主席,要求委員會正式成立6個月內提交報告。她指出,委員會職責是調查事故起因、研究如何避免慘劇再發生,比在海事法庭處理更合適,但委員會不會裁定任何人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不查涉事者法律責任

政府今次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委員會,有3個職權範圍,包括(一)調查兩船相撞事故原因;(二)審視海事安全監管問題及(三)就規管措施作出建議,避免同類事故發生。林鄭月娥解釋,警方和海事處會繼續調查工作,獨立調查委員會日後可能研究執法部門的報告,亦可以傳召證人作供。


林鄭又說,參考以往數個調查委員會,委員只有1至2人。政府正積極物色有高度公信力的人士出任,若委員多於一人,會委任法官擔任主席。她承認要覓得具備海事知識的法官有一定難度,但委員會可聘請專家協助聆訊。


由1966年起,政府至少14次(未計今次)就重大事故委任法定調查委員會,較近期的事件包括2007年教院風波、98年赤鱲角機場啟用大混亂,及96年造成41人死亡的嘉利大廈五級火。港英政府於1993年亦曾委任法官包致金調查蘭桂坊人踩人事件,但當時並非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進行法定調查,無權傳召證人,所用時間相對較短。


梁家傑﹕王式英是主席合適人選

港府消息人士解釋,嘉利大廈事件本身涉及刑事的成分不高,而今次事件除了可能有刑事成分,亦涉及民事責任,調查可能更複雜,相信6個月的時間洽當。事實上,當年嘉利大廈事故調查耗時接近9個月。


據了解,目前組成委員會工作由律政司牽頭,政府已有合適人選,待確認便會公布。由於調查時間長,故物色人選有困難。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表示,退休法官王式英是海事法專家,相信是主席合適人選。


同樣為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理解政府想快速回應外界徹查真相的要求,但委員會報告始終沒有法律效力,無法追究責任。城大法律學院香港海事及運輸法研究中心戴錫崑認為,委員會調查較把事件帶上海事法庭更快查清真相,有助日後作出刑事起訴或民事索償。


關愛基金援助有需要家庭

另外,政府會以個案經理形式,為死難者家庭提供心理輔導和殮葬安排,並願意動用關愛基金援助部分家庭。關愛基金執行委員會主席羅致光表示,目前外間捐款或慈善基金已向各死難者家庭提供逾百萬元善款,要待社署掌握各家庭實際經濟狀况,才決定如何動用關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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