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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嘉賓上訴終院長青網文章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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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0月19日 20:35
2012年10月19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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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間電台2008年在旺角街頭廣播,7名以嘉賓身分發言的時任立法會議員亦遭當時的電訊管理局 (現時通信局)引用《電訊條例》檢控並定罪。部分人去年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昨再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押後裁決。


上訴人分別是現任立法會議員黄毓民、陳偉業、劉慧卿、李卓人及前立會議員李永達。民間電台台長曾健成在庭外表示,案件開始審理後,當局暫停到民間電台掃蕩,假如終院駁回嘉賓的上訴,民間電台仍會繼續廣播,以和平方式抗爭到底。


曾健成:上訴駁回仍續廣播

上訴人的代表律師指出,早前裁判法院押後審理一批同類案件,有關案件將於12月3日再提訊,估計屆時終院已有裁決,否則代表律師會申請將案再押後,以待終審結果。


【案件編號:FACC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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