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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委任社會人士做公職,通常遵從「六六原則」,即一個人最多做同一份公職不超過6年,亦唔可以做多過6份公職。點知噚日政府又再畀人話自打嘴巴,再次委任錢果豐繼續擔任港鐵董事局主席,任期3年,到2015年12月31日為止。Emily計過,連同今次,政府前後已經委任錢果豐4次,由佢2003年7月接替蘇澤光首次做地鐵董事局主席開始,之後3年又3年「冧莊」,直至今次任期完結,前後足足12年半,唔通社會真係咁缺乏人才?
在任12年半破紀錄
政府發言人同Emily解釋,「六六原則」只係適用政府嘅諮詢委員會或法定組織嘅成員任期,港鐵係上市公司,唔受限制咁話。
錢果豐肯定係創紀錄任期最長嘅港鐵主席,佢嘅前任蘇澤光由1995年做到2003年;即使再遠啲,由1974年做到1983年嘅前地鐵主席唐信(Norman Thompson)都只係做咗9年,點都唔夠錢果豐嘅12年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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