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報告,揭露政府對私家醫院的批地政策千瘡百孔,長期以來,負責監管私院營運的衛生署未善盡職責,部分私院鑽盡政策漏洞和執行乏力的空子,享盡批地、免稅等優惠,打着慈善不牟利之名,卻行牟取暴利之實。私院已經偏離政策的原旨,成為營運者剝削病人和社會的工具,政府應該全面檢討私院政策與現况,立法規管,在未有辦法把私院納入正軌之前,政府應該凍結批出私院用地,以免畸形的私院情况繼續擴大,損害市民與社會的利益。
發展商取得醫院土地
竟近半用來建豪宅
審計署報告揭露私院的不正常情况,其中最使人氣憤者,是發展商以營運私院之名,透過招標程序取得1.922公頃土地後,未幾即向政府申請把整幅土地改作住宅用途,最終這幅地約一半興建了沙田的仁安醫院,約有400張病牀,僅及當初規劃規模的三分之二,其餘約一半土地,在城規會同意改變用途和行政會議批准,發展商補地價之後,已經興建成為豪宅「名家匯」。
政府撥地作指定用途,理應經過仔細規劃,因應當區實際需要,仁安醫院這幅地為何那麼輕易就改變用途,政府要交代。因為這幅地原規劃興建有600張病牀的醫院,但是據審計署報告,2004年,政府決定把部分醫院用地改作住宅發展時,沙田區仍然短缺約800張病牀,去年,沙田每1000人有4.3張病牀,仍然低於全港平均每1000人有5.1張病牀的比率。另外,發展商申請改變土地用途,衛生署一直都表示有保留或反對,認為該幅尚未發展的土地,應預留作醫院服務發展。
沙田區病牀短缺,政府不理會衛生署的反對,把醫院用地改作住宅發展,不合情理,政府應該披露決策過程,讓公衆判斷。未知發展商是否食髓知味,據審計署報告,2010年5月,營運商表示有意擴建仁安醫院,希望政府增加撥地,當年9月,營運商向政府提交擴建計劃細節。目前不知道擴建仁安醫院的申請,處於哪一個階段,不過,有醫院土地改作住宅用地的前科,若擴建計劃仍然得逞,則要「佩服」發展商能量的同時,政府究竟是為發展商抑或為公衆利益服務,將會成為議題。
審計署還發現一些私家醫院的營運情况,偏離批地條款,衛生署未能有效監管,私院宛如無王管,特別是個別由教會營運的私院,表面上所謂不牟利,實際上牟取暴利,即使如此,私院仍然連年大幅加價,收費高昂,公衆早有怨言;一些私院的營運手法與欺詐相差無幾,不僅視政府法規如無物,病人和公衆更成為他們的盤剝對象。
例如,審計報告披露,2002年6月,政府批出土地給浸會醫院興建營運一所非牟利醫療、健康及福利中心,批地條款包括提供一個長者活動中心和有康復設施的日間醫院。但是,浸會醫院興建的醫院大樓只有頭等和二等病房,長者活動中心和日間醫院付諸闕如。浸會醫院只顧向錢看,罔顧規定與社會責任,應予譴責;更離譜的是醫院大樓重建後已經營運4年,不過,建築圖則只獲屋宇署批准,設計及規劃均須得到地政總署批准的程序,並未完成,也就是說,這座醫院大樓的建築和營運並未符合法定要求。香港是法治之區,政府必須限令浸會醫院在完成審批建築圖則和符合批地條款之前,停止接收病人,以體現任何人都不能罔顧法紀和捍衛法治的原則和精神。
政策過時衛生署監管怠忽
私院異化成為剝削工具
審計署的調查,又發現至少兩所私院未有按批地條款,履行提供免費或低收費病牀,其中聖德勒撒醫院由上世紀60年代起,按規定應提供不少於20張免費病牀,但是去年4月之前,衛生署從未向該院查詢有否提供這些病牀,而由2007至2011年期間,該院免費病牀的使用率介乎17%至24%,其他病牀使用率則介乎98%至113%之間。聖德勒撒醫院是否履行了批地條款的責任,於此可見一斑。
另外,私院以慈善性質取得政府批地和豁免交稅,原本要把利潤/盈餘再投資以改善和擴建醫院設施,但是審計署發現部分私院的批地條款,沒有列入有關規定,而4所受條款規限的私院,衛生署並未有效監察它們是否遵循這項規定,反而審計署發現部分承批人、主辦或關連機構,從醫院得到可觀的醫院處所許可使用費和捐款。明顯地,私院以私相授受操作,「消化」巨額利潤和盈餘。
從審計署揭露的情况,有關私院的政策和監管存在大量問題;另外,現在規管私院的《醫院、護養院及留產所註冊條例》,於1936年制定,只在1966年大幅修訂過一次。私院在本港的角色與職能,與數十年前有極大不同,現在的私院政策和監管肯定已經過時,政府正在審議兩份私院批地的申請,基於問題一大堆,在未有適當應對辦法之前,政府應該押後批地,同時研議全面立法規管私院批地與營運,待私院有法可管之後,才再增加私院的數量,否則按目前的情况,私院會病變為頑疾,不符合市民和社會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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