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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物流服務署負責為政府各局及部門提供採購及供應物料,審計報告指出,物流署進行部分採購程序時,並無遵守規定為採購價值較大的物料或服務招標;報告又發現,物流署於2003年SARS爆發之年,為教育局購買的120萬個手術用口罩,存放在營運中心9年後仍未使用,在沒有問清楚使用限期得5年的情况下,終因過期而需銷毁,造成浪費。
物流署於SARS爆發一年購買120萬個手術用口罩,總值47萬元,報告指物流署曾向其他口罩製造商查詢,得悉口罩若妥善貯存,並無使用期限。去年教育局實地視察時,才直接向口罩供應商查詢,發現口罩已過了2008年的貯存期。署方指物流署未能向教育局提供正確意見,建議日後採購大批貨物時要核實貯存期限。
公帑47萬 存放9年
物流署回覆稱,該批口罩已於今年9月銷毁,署方已就個案檢討,認為有改善之處,包括日後署方會與貨品供應商核實物料有效日期,並告知相關部門,亦會提醒部門適時領取貯存物料,並會向部門提供協助。
自行拆細單價避招標
另外,審計報告又發現,部門自行「拆細」採購單價,至低於143萬元而毋須招標。例如在2009及2010年,採購6217個總值931萬元的公務員長期服務金章時,自行分拆7次報價,公務員事務局稱那是當年金價波幅而作出的臨時安排,但回覆指在2010年起已引入價格變動調節條款以招標。
審計署亦建議,物流署須密切監察員工有否遵守規定採用招標程序,及研究方法縮短招標所需時間。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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