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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報上周報道,港婦楊美賢去年6月在汕尾收樓時與內地年邁舅母爭執,患心臟病的舅母猝死,楊美賢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囚4年。經港區人大葉國謙介入,汕尾法院昨重審案件。已被囚一年半的楊美賢在庭上大聲自辯申冤,力陳原審判決疑點重重。法庭聽取控辨雙方陳辭後退庭商議,家屬期望數日後能有裁決。
案件昨日在汕尾法院重審,庭上3名法官合議。楊美賢雖被囚多時,但身體狀况良好。她在獄中研究一審判辭,並筆錄判辭疑點,昨日手執筆記,在庭上申訴,指出舅母突然猝死與她無關,她也不知舅母有心臟病,無理由把死因歸咎於她,要求法官公正裁決。她去年6月返汕尾收回家族物業時,與佔用物業的舅母一家爭執。葉國謙議員助理吳小姐昨日與楊美賢的代理律師出庭聽審,律師其後到看守所探望楊,楊精神不錯,表現堅強。法官退庭商議,律師預料短期內應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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