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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微笑兇徒」不問情由,突然出現在正吃消夜的陌生男子背後,以利刀(界刂)對方頸部,事主血流如注,留下長達10吋的傷口,兇徒得手後露出笑容。他昨於高院被6男1女的陪審團一致裁定傷人罪成,披露他曾接受精神科治療。法官張慧玲形容這是「相當無厘頭的襲擊」。
案件將判刑押後至本月30日,等候41歲被告鍾志輝的心理學家和精神科報告。控罪指出,被告今年2月15日於大埔廣場地下萬利小食店外,意圖傷害35歲男子胡遠輝。胡早前在庭上作供指,當晚他在小食店吃消夜,正咬下第一口食物,頸部突傳來痛楚,回頭赫見身穿綠色風褸的被告。有目擊證人指出,鍾得手後報以令人不寒而慄的「微笑」。
曾受精神治療 無業吸毒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現時無業,靠1800元綜援過活,與母親及兄長同住。他曾接受精神科治療,一直有覆診。另外,他於1988年開始吸食毒品,曾干犯偷竊及與毒品有關罪行,於2010年1月因干犯傷人罪被判囚,於同年7月獲釋。
【案件編號:HCCC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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