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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登前女友裸照「博拉」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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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2年11月20日 21:30
2012年11月20日 21: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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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廚工不忿前女友拒絕復合,懷疑對方另結新歡,一怒下涉將女友私密照上載網上討論區,廚工去年底在前女友舉報下被捕,昨就刑事恐嚇等罪在區院受審。他自辯時坦言曾上載照片,又說「其實我係志在想畀人拉」。


24歲被告蔡洵威昨離開區域法院前,雖已「有備而來」架上墨鏡,但仍與眾記者在法院大樓「遊花園」近半小時,然後突然狂奔而去。他被控於去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三度刑事恐嚇20歲前女友X,其中一罪被裁定表證不成立;他另被控於去年12月2日,有犯罪意圖而取用一部桌上電腦。


三度箍煲不遂 裸照貼高登

被告與X於2009年8月開始拍拖,2011年兩人感情生變。控方指去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被告三度着X「畀次機會」,但遭拒絕。被告多次發短訊給X(見表),稱若不復合便要將兩人合影的裸照放上網。直至12月2日,X接到被告的短訊寫着「開始了」,隨即在高登討論區發現9張屬於自己的裸照。


X昨在屏風後供稱,該批相片在被告家中的房間、客廳及酒店等地方拍攝,全在被告要求下所拍。辯方反稱,被告稱要放裸照上網,僅為與X「鬥氣」,但X不認同。


稱報復女方網上「唱衰」

雖然被告否認控罪,但昨日自辯時披露了當日上載女友裸照的「全盤計劃」。他供稱,去年發現X在社交網站對朋友「唱衰」他,盛怒下遂於12月2日凌晨在高登討論區,以「淫照可人兒」的網名註冊,先發放了一張X的自拍生活照,並留言指「過咗5頁(回應)會貼其他相」。其後他先上載了看不到X樣貌的上半身裸照,他當時致電X,X說「我見到呀,都無樣嘅,你咪貼囉」。


被告聞言即再上載一張「好濛、影唔到X正面」的裸照。由於X的母親患有精神病,被告稱公開裸照是為迫使X告訴母親兩人曾發生性行為,令家教甚嚴的X,日後不獲准再拍拖及外出。


X發現裸照後,立即將相片下載並儲存在光碟內,然後報警。警方於去年12月4日清晨5時許,在X陪同下登門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說「係,我有做過呢件事」,惟辯方昨指當時被告說的「呢件事」,指的僅是放淫照上網,並非指X的裸照。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8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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