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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乎傷口縫針 無關傷者老幼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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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1日 06:35
2012年11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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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判辭,事主羅彥博受傷後送入威爾斯親王醫院,醫生認為傷口需縫合,後來陳以誠接手,則以醫學黏合劑治療。醫學會會長、兒科醫生謝鴻興指出,縫針與否視乎傷口,無關傷者老幼。謝解釋縫針可快速止血及避免傷口擴大,「將爆開的皮膚扯返埋」,而縫針留下的疤痕,面積較不縫針小,對傷者外觀的影響未必較大。


縫針須麻醉 小孩怕痛無礙

醫學黏合劑則用於面積不大,且容易止血的傷口。謝又強調,傷者會被局部麻醉,傷處所在的肢體保持靜止,才接受縫針,小孩縱然怕痛或受驚,亦無礙接受縫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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