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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區選種票判囚長青網文章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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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1月21日 12:00
2012年11月2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對夫婦及另外兩人在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種票,今天(11月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最高三個月。其中兩人以現金40,000元及20,000元保釋外出,等候就刑期提出上訴。

 

     暫委裁判官王國豪判刑時指出,一人一票原則對選舉制度至為最要。任何人都不應影響選舉結果,故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

 

     案情透露,他們去年7月16日,分別提交選民登記申請表,聲稱一個位於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的單位是他們唯一或主要住址,並於同年11月6日的區議會選舉中投票。在上址居住的住客確認,他們與各被告並不認識,而且被告亦從未在該住址居住。

 

     至今共有44人涉及京士柏選區種票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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