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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賊男女偷去4張身分證後,連環申請開銀行帳戶、申請信用卡、網上購物及註冊做公司股東等。兩人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使用他人身分證等共11罪,昨各被判囚兩年兩個月。
拍賣網購物涉款3.8萬
報稱水貨客的被告丁振邦(43歲)及兼職售貨員的馮寶怡(34歲)早前承認所有控罪。事主之一劉先生2006年報失身分證後,去年在登記領取政府派發的6000元時,驚聞款項已被提走。警方追查下,始揭發有人以劉的身分證申請了6個銀行戶口及2張信用卡。
申請6戶口 註冊做股東
丁又在一家秘書公司註冊成為公司股東,出示劉的失證;馮則在去年10至11月間五度在拍賣網站購買筆記形電腦、iPhone及首飾等,卻以無效支票付款,涉款3.8萬元。丁、馮兩人終分別在今年1月10日及去年12月8日被捕。
【案件編號:DCCC366、6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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