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香港家庭都會聘請外傭打理家務及照顧家中老幼。大家以為購買了合乎僱傭條例最低要求的家傭保險,便可以安寢無憂,但有時候未必足夠。曾經有例子是僱主要為患癌症的家傭支付龐大手術費的個案,但已購的家傭保險未能支撐整個醫療費用。僱主選購保險時,當然關心保費,但承保範圍與保障額也要注意。不少保險公司把癌症、心臟病列為不保事項,即使受保,亦只限約3萬元的醫療費用索償,並不足以抵消醫療開支。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購買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該法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因外傭可享有免費醫療,包括診症、住院及牙科急診費用,雖沒特別規定僱主須為此購買保險,但由於受僱期間,一切醫療費用皆由僱主承擔,且不設上限,金額可能大得出乎意料。
指定年期沒索償 享折扣
現時大部分家傭保險包括醫療及牙醫費用保障,也可以附加門診醫療保障,當中包括跌打費用。若全面保障更包括家傭遣送費用、補聘家傭的行政費用及服務中斷的現金補償。近期也有發生家傭偷竊僱主財物,一經定罪證實,保險也負責賠償,不過上限是3000元,或其蓄意行為導致僱主的5歲以下的子女身體損傷所需的醫療費用。外傭保險保障範圍每年費用約為500至600元,若投保後有指定年期內沒有索償更有折扣優惠。
很多保險公司也提供基本或綜合兩款計劃可供選擇。「基本」計劃多只包括法例列明的1億元僱員賠償保障,大部分包括住院醫療保障,但亦有保險公司不包,大部分保險公司亦不包門診、牙醫等,單是醫療保障方面,已不夠全面。宜選取範圍較廣的「綜合」計劃,雖然1年保費可能較基本保障計劃高出1倍,但差額一般在400元之內,不過保障方面涵蓋較廣,如送返回國保障、服務中斷保障、忠誠保障、個人責任保障、個人意外保障、補聘家傭保障、更換門鎖保障等。
要清楚每次索償「墊底費」
家傭雖然在家居工作,也可能發生意外,故人身意外保障不可少;如果意外波及第三者,後果可能更嚴重。若家傭引起的家居意外導致大廈設施損毁,涉及索償金額可能隨時數以十萬元計。假如波及第三者傷亡,而受害者為專業人士,索償額甚至以千萬元計算,故僱主的責任保障實屬必須。第三者責任保險可為戶主攤分大部分風險,通常僱主責任保障最高可達1億元。
在選擇保險時,除考慮保費外,還要問清楚每次索償,是否需要繳付「墊底費」。假如投保人曾有多次索償紀錄,保險公司多數會在續保時,加入按次索償收取若干「墊底費」的條款。家傭保險包括忠誠保險,每年保費多付約250元至300元。
目前大部分家傭保險提供的門診費用,是按私營診所收費釐定,最高保額約為每次200元,每年保額約為2000元至3000元不等。另外,每日住院及膳食費為300元,另有手術費、麻醉師費等全年上限2.5萬至3萬元。而門診方面,每次最高索償多為150元至200元,惟每年賠償總額差別較大,由2000至4500元不等。另外有些門診保障亦包括註冊跌打、物理治療或脊醫,但每次賠償額只有100元,未必足夠。牙科方面,只包括必須的治療,如緊急口腔手術、治療膿腫、X光檢查、脫牙或補牙等,並不包括洗牙,賠償額為實際醫療費的三分之二,每年限額多為1500元,藍十字設每日限額250元,上商沒此限。 原來僱主買家傭保險後,即使家傭因病入院,非所有疾病也在受保之列。一般保險公司把精神病、性病、先天性異常或畸形、不育、絕育、心臟病、癌病等列為不保事項。
放假遇意外 保障應涵蓋
外傭放假時有機會遇上意外,本來勞工法例絕不補償僱員非工作時間、非工作相關造成的損傷,不過外傭在港,主要為香港僱主而來,雖然放假、也非在工作,有可能仍要負上某程度上的責任,外傭保險因此也包括她們放假期間在港遇上的意外損傷。
外傭在放假期間不幸因意外或疾病身故,遺體要運回故鄉,保障也應涵蓋了這方面的費用。如果外傭因重大傷理由,無法繼續履行合約更換外傭費用,以及期間額外僱聘支出,亦有補償。
明報記者 龍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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