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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種票案,再有4名被告判囚,其中3人昨被判監3個月。其中一對被告夫婦求情時指出,希望夫婦可輪流入獄,以免對年僅11歲的兒子造成影響,被裁判官拒絕。至於另一懷孕被告,裁判官基於人道立場,判其入獄2個月。
欲輪流入獄 官拒夫婦要求
裁判官稱種票影響社會公正廉潔,須判各人即時監禁以挽回市民信心。被告何振輝(45 歲)、陳美斯(38 歲)為夫婦,與另一被告黃家康(29 歲)同被判監3個月,其中何及黃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另一女被告劉靜琪(40 歲)已懷孕7個月,則判監2個月。
案情指出,眾被告在區選前向選舉事務處虛報居於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後來該單位真正住客投訴,指收到不屬於他們的投票通知書。選舉處於是將眾被告列入「特別處理名單」,要求他們投票時再次確認地址,但他們仍繼續投票,被廉署拘捕。
廉署起訴3人 涉九龍城種票
另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對退休夫婦倫銳強(60歲)及麥蘭清(56歲),與其任職補習社的女兒倫寶怡(27歲),指他們於2011年九龍城區議會選舉(土瓜灣南選區)中涉嫌種票,向選舉事務虛報住址,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提堂。
【案件編號:KCCC1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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