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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姨丈涉自姨甥女5歲起多次向她性侵犯,他昨就兩項非禮罪受審。現年15歲的事主供透露,被告在第二次性侵犯她之前,曾多次叫她坐在其大腿上,繼而攬着吻她,事主為免影響姨母與母親關係,一直啞忍。
事主透露,林姓被告(47歲)一直無業,她在5歲時暑假往被告家中玩電腦,被告突然叫事主玩「包剪揼」,若輸了則脫衣作懲罰,結果事主被剝光衣服。被告自行脫衣後叫事主到浴缸洗澡,事主坐在浴缸玩肥皂泡時,被告用手摸事主的背脊至下體,再前後手掃事主下體多次。
怕損關係啞忍 割手始揭發
至2010年8月某日下午,上身赤裸、下身只穿「孖煙囪」的被告,喚12歲的事主到房內看電視。事主入房後,突然被按在牀上,被告雙腳緊夾事主雙腳,再揭開事主上衣欲以頭觸碰事主上身。事主掙扎反抗,被告以身體壓着事主,以下體持續摩擦事主下體達10數分鐘。
事主被侵犯後一直沒有報警,後來因割手引起班主任注意,最終由社工報警,揭發事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39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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