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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光顧足浴店教師 舊生判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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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1日 06:35
2012年12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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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學教師光顧足浴店後巧遇舊生,兩人交換電話號碼,舊生沒有顧念師生之情,4個月後向教師勒索5000元。舊生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並要求參加社區支援計劃。


裁判官叮囑報稱地盤工人的被告莫錦通(19 歲),必須遵守感化令,並要按感化官的指示工作和生活。莫於今年10月已承認一項勒索罪。


今年6月中旬,曾教導莫錦通的中學教師X光顧足浴店後,於旺角街頭巧遇莫,二人交換電話號碼。10月25日X在上班途中收到莫的勒索短訊,要脅X如不答應,就大爆X在數個月前的「足浴醜聞」。莫以為一旦公開事件,X的聲譽會盡毁。X立即報警,莫於兩日後被捕,未獲分毫。莫警誡下承認罪行。


【案件編號:TMCC3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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