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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碩士生偷拍裙底囚8周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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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4日 06:35
2012年12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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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於家人眼中是「乖仔」、於香港大學攻讀數學的碩士生,今年5月因涉嫌偷拍女補習學生而遭警方入屋搜查,其後警方雖未能搜到有關證據,卻無意中揭發他先後3次於輕鐵車廂內偷拍迷你裙下春光。他昨被判囚8周,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警搜宅發現輕鐵裙底片

被告黃聖淇(23歲)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控方案情指出,今年5月10日,黃因被指於替女學生補習期間偷拍對方,警方遂到他位於屯門富泰邨的住所搜查,惟未能找到有關照片,卻在其電腦內發現3段於輕鐵車廂內偷拍女性裙底春光的片段。


黃警誡下承認,去年10月28日、11月30日和今年5月7日,先後3次利用車匙狀的隱閉攝錄鏡頭,於輕鐵車廂內偷拍穿着迷你裙的女士,並將攝得的片段儲存在家中電腦觀賞。他又向警員承諾以後不會再犯,「會尊重女性」。


家人眼中「乖仔」 感化報告指沒悔意

辯方早前求情時指出,案件屬不幸及可惜,並稱黃因不知如何利用時間、一時衝動下才會犯案,以往並沒案底。辯方續指,黃家收入主要來自年近七旬、月入只有9000元的售貨員父親,加上黃是家中獨子,故父母均把所有希望放在他的身上。黃雙親在親撰的求情信中亦說,黃乃他們心目中的「乖仔」,相信兒子犯案只是出於「好奇心」和「心理壓力」。


惟感化官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均指被告並沒悔意,故不建議法庭判處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報告則指出,被告的身體狀况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表示,判處被告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遂判他入獄8周。被告即時表示就刑期上訴,其後獲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TMCC28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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