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市政協委員方麒驊原被控以秘書地址登記為選民,並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投票犯法,但經過審訊後,裁判官認為他並非「明知故犯」,而是「真誠但錯誤」地以為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便可投票,昨日裁定他選舉舞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律政司則表示,將向裁判官申請覆核裁決。
秘書地址登記 官信非明知故犯
49歲的方麒驊在內地出生,大學畢業後來港從商,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並無案底。他於2003年移居廣州,但保留灣仔辦公室處理與香港有關業務,私事則由女秘書李玉兒處理。李過往曾以柴灣山翠苑的地址,為方在港申請銀行戶口,亦曾替方一家申請護照。
方在審訊時供稱,去年他打算回港定居,其間與朋友談起香港投票事宜,遂叫李為他填表登記為選民,李遂在表格填上自己在柴灣的地址,並交給方簽名。方在去年東區區議會選舉(樂康選區)投票,而當時他在香港並無住址。
裁判官杜浩成判決時表示,《選舉條例》規定市民必須以其在香港唯一或主要住址登記為選民,但接納方未有細閱選民登記表、誤以為只要在表格上填一個香港住址就可行使公民責任。方的秘書填表時,亦不知填寫自己的地址屬違法。杜官表示,被告的疏忽並不構成他提供「明知屬虛假」的資料,因此撤銷其種票控罪。
杜官續稱,方在內地接受教育,長期依靠秘書處理在港事務,因此誤解投票的權利亦不稀奇,與「對法律無知」(ignorance of law)性質不同。
律政司廉署將研究判辭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說,考慮裁判官的決定後,將根據相關的裁判官條例申請覆核其決定。
廉署發言人亦表示將研究杜官的判辭。根據廉署資料,去年區議會選舉種票案中,方是第二名被裁定種票罪不成立的人,另一脫罪女被告牽涉京士柏選區,該選區至今已有44人被定罪。
【案件編號﹕ESCC2203/12】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