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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廢紙有價,石硤尾一名衣著光鮮八旬翁昨晨覷準時機,見一名婦人將舊報紙扔入屋邨回收桶時,立即將舊報紙撿走,惟婦人不齒老翁所為。兩人爭執期間,老翁突然抽出生果刀施襲,婦人用袋擋,幸無受傷,警員接報帶備盾牌趕至拘捕老翁。
婦不齒所為 發生爭執
事發深水埗南山邨南安樓地下,昨早8時許,身穿西裝外套及西褲襯涼鞋的81歲老翁廖×超,眼見58歲婦人林×娟將舊報紙扔入回收桶,隨即上前撿拾。林婦不齒廖的作為,兩人遂起爭執,廖先「赤手空拳」襲擊林婦手部,再抽出生果刀斬林婦,幸林及時舉起手袋擋格,45歲梁姓保安員目擊報警。
警方接報廖翁身懷武器,帶備盾牌趕至,以涉嫌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拘捕廖翁,案件由深水埗刑事調查隊跟進。
回收桶撿物非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撿走別人置於回收桶的廢物難以控告「盜竊」,因廢紙回收桶和衣物回收箱不同,後者通常寫明捐給某組織,物主便是該組織,拿走衣物便是盜竊;前者一般沒有相關描述,可被當成「分類丟垃圾」,而「垃圾」是棄置物品,棄置者一般無權決定垃圾去向,故撿走廢紙雖不道德,但並非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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