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晚清開業至今的老字號品珍醬園,其元朗工場因鄰近斜坡工程施工,有石屎飛濺到醬油缸內。生曬一季快將製成的頭抽,被污染成「石屎頭抽」即時報廢。醬園興訟要求承建商賠償頭抽及低濃度豉油等逾300萬元,承建商承認責任但爭議賠償額。
鄰近工程波及 承建商承認責任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據報,原訴一方品珍醬園於1898年開山立櫃,經營至今達114年,除頭抽及豉油,出品包括辣椒醬及蘇梅醬等調味品,主要供應新界西北一帶食肆。至於被告迪時建築運輸有限公司,於07年3月獲政府土木工程拓展署批出合約,承辦醬園附近的斜坡鞏固工程。
品珍:頭抽副產品多損失慘重
原訴一方的大律師昨指出,品珍位於元朗洪水橋丹桂村的大本營於08年5月16日飛來橫禍,被告當日下午2時施工,卻「飛沙劈石」波及醬園,令品珍醬園內108個醬缸內生曬約3個月快將製成的頭抽被「加料」。品珍一方把「石屎頭抽」樣本送到生產力促進局化驗,發現內含小量甲醛,但未超標,不至有害健康。品珍一方遂自行報銷有問題頭抽,從未流出市面,並解釋由於頭抽濃度高且售價高,產量不多,損失不足6萬元。惟曬製頭抽後餘下的「璜」(黃豆與麵粉混合原料),可以反覆釀製4次,每隔2至3個月便有新一批濃度愈來愈低的豉油出產。該些豉油較頭抽便宜,但客路甚廣,故損失高達181萬元。
「璜」被「榨乾榨淨」變成豆渣,雖然無力「出油」卻依然有價。品珍一方指,豆渣可製造海鮮醬、柱候醬等調味醬料,該次損失豆渣價值更甚頭抽,共逾8萬元。品珍又強調醬缸也有「捧場客」,會租借予外間曬製豉油,卻因是次意外停止租出,損失租金收入亦有126萬元。
承建商不服金額 品珍老闆今出庭
被告開審前已承認賠償責任,但認為事件只污染醬園內92個醬缸,另亦爭議其他項目的索償額。品珍第三代掌舵黎昭鵬今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A915/0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