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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台犯判囚上訴 3懲教員准保釋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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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5日 20:35
2012年12月05日 20: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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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駐守茘枝角收押所的懲教員,因使用過度武力制服台籍犯人,令犯人遍體鱗傷,一天後暴斃。3人早前被裁定引致他人重傷罪成判囚,昨獲上訴庭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大律師指3人將依賴早前死因庭證供上訴翻案。


上訴人梁盛志(46 歲) 、蘇嘉瑋(34 歲) 及鄧旭波(48歲),9月經審訊被定罪,判囚16月。資深大律師郭兆銘代表他們陳辭,指本案出現新證供,有助填補原審案情的「空隙」,包括與事主陳竹男一同被捕的男同黨陳瑞瑩,及事主父親陳玉松的證供,及精神科醫生曾繁光的專家報告等(見表)。據報,上述證供多來自上月完成的死因研訊。


死因研訊成新證供

郭又指原審時代表3人的大律師不稱職,如未有傳召陳瑞瑩或曾繁光作供,或3名上訴人欲出庭自辯,卻被原審大律師建議毋須出庭。郭又強調原審無直接證據,證明3人引致事主身軀遍佈瘀傷,上訴並非無的放矢。


上訴庭法官朱芬齡未評論上訴方理據,但同意3名上訴人於明年7月底放監,上訴聆訊則定於明年5月開庭,屆時3人已完成大部分刑期,故批准他們各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不得離港及定時向警方報到。死因庭上月裁定陳竹男死因存疑,部分證人未於3名上訴人的刑事審訊作供。聆訊更揭發警方交接證物時,遺失拍有事主暴斃當天傷勢的相片,失去關鍵證據。


【案件編號:CACC3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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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1955
2019年06月18日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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