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關就《商品說明條例》的「不良營商手法」推出執法指引,並展開6周公眾諮詢,指引舉出多項違規例子,如美容界或電訊界推銷服務時,未提及影響交易決定的重要資料,包括付款前無披露治療風險等,即屬「誤導性遺漏」罪行,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有美容業界代表擔心,指引定義模糊,業界難以跟從。
美容界促釐清「重要資料」準則
今年7月通過的《商品說明條例》修訂,擴大不良營商手法的規管至服務行業。香港海關及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昨推出執法指引,並展開6周公眾諮詢,至明年1月17日,其間會舉行9場諮詢會,包括邀請業界及區議員。
今次執法指引針對5項修例後新增罪行,包括「誤導性遺漏」及「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等,詳列違規例子解說(見表)。「誤導性遺漏」方面,若商戶推銷產品或服務時,遺漏或隱藏會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重要資料,而促使消費者完成交易,即屬違例。
電訊無限計劃須提用量限制
指引文件並引例解說,若有美容集團向消費者推銷移植幹細胞服務,沒有在消費者付款前披露治療風險,因治療風險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定,故該集團有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罪行;另外,若電訊服務營辦商向客戶推銷「無限流動數據計劃」時,沒向客戶提及計劃會受用量限制,使用超出限制時會影響傳輸速度,亦屬遺漏重要資料。海關關長張雲正昨表示,海關將每年檢討指引。
所犯事項較輕 可簽「悔過書」
另外,執法指引亦提出,涉嫌違規的商戶若所犯事項較輕,可簽署承諾書,承諾兩年內不會再犯,以及採取行動糾正過犯,避免刑事檢控,但海關有權公布承諾書的任何內容,包括公司名稱。罪行較重者,海關則可向法院申請強制令,命令商戶不得繼續或重犯,或刑事檢控。
擁有逾千名美容院成員的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目前指引對「重要資料」定義含糊,美容界作為服務行業,每間美容院對其所提供服務的描述都不同,難有客觀準則,批評當局「不可能由經營者自己判斷是否違法」,促請盡快釐清「重要資料」準則,如訂明風險、價錢等,讓業界有清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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