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上月中揭發本港空氣污染指數25年從未達標,立法會帳委會昨就事件展開聆訊。多名議員批評環保署多年來「紙上談兵」,只做研究,未更新標準,危害市民健康。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承認,過去多屆政府處理修訂空氣指標「被動」,但她未能提出具體措施,確保達到較嚴格的新空氣質素指標。
未答如何達至較嚴格指標
審計報告早前批評,環保署自1987年訂立空氣質素指標後未曾修訂,本港空氣質素25年來持續超標,空氣污染超過100的日數,5年來增加一倍多。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質疑,相關環境及環保局長、署長多年沒有更新空氣指標,未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履行職責。陸恭蕙認為,推出相關措施的時間表,要按應屆政府對環保政策的優先次序,並承認過去多屆政府處理修訂空氣指標「被動」。
多名議員亦質疑,環境局2014年推出的空氣指標,要求將更嚴格,當局更難達標。陸恭蕙表示「這亦是我的疑問」,惟她經議員多次質疑,亦未能提出具體措施。她只稱,本港對空氣質素如何影響健康欠缺長期研究,當局應與專家合作,訂立短期、中期及長期空氣改善措施,並清楚交代新措施減排的數據。
環署:指標更新要參考外國
環境局長黃錦星則認為,珠三角工廠運作污染本港空氣,當局將加強粵港合作,達至減排目標。他亦稱當局已成立以可持續發展、環境和能源為題的專責政策小組,改善跨部門合作。他將於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草案,立法前的新基建亦會按新指標展開工程,並強調新標準實施後,將定期檢討進度。
對於25年來未有更新空氣質素指標,副環保署長黎志華解釋 ,本港空氣質素指標需參考外國標準,當局曾於1997年檢討,但美國當年制定「可吸入懸浮粒子」標準時,曾遭受法律挑戰,至世衛於2005年推出新指標,當局詳細參考後,已於2007年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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