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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明控李彩華《蘋果》失實索賠長青網文章

201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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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12月09日 06:35
2012年1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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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寰宇電影老闆林小明控告前旗下藝人李彩華一案再有進展,他連同旗下經理人公司,入稟指李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內容失實,要求賠償。他早前以個人身分控告李及《蘋果日報》誹謗,內容與今次控訴相同。


林小明與寰宇藝人管理有限公司並列原告,控告李彩華、蘋果日報及壹傳媒有限公司,指上月3日及4日的兩篇報道,以及上月2日及3日上載至蘋果網站的影片,內容大致為李彩華宣稱被迫作合約範圍外事情,令林小明受傷害,要求法庭頒令李向林賠償及禁制報道。入稟狀指原告公司為李的經理人,直至10年3月;又形容林飲譽業界,名銜甚多,是本年特首選委之一。


案件源自林小明與前妻趙雪英離婚,兩人爭奪一輛房車而對簿公堂,趙卻指前夫要求李答應合約以外事宜,李接受報章回應,因而捲入官司。


【案件編號:HCA2274、22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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