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土瓜灣四幢樓宇須拆卸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9日 12:00
2013年12月19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屋宇署着令土瓜灣啟明街45、47、49和51號整幢建築物的業主,在九個月內展開拆卸樓宇工程,並於展開後六個月內完成。

 

該署今日(12月19日)表示,考慮有關樓宇的結構狀況後,認為有需要把建築物整幢拆卸,並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6條的規定,發出四張法定命令。拆卸工程不會影響啟明街其他樓宇和附近樓宇的安全。

 

該署指,位於45、47和49號的樓宇,現時沒有明顯危險,仍可佔用;51號的樓宇已完成穩定結構的保護工程,在拆卸前,居民和商戶可繼續居住和營業。因此容許業主在九個月內展開工程,並於展開後六個月內完成。 

 

有關命令並規定,業主須自行委任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在展開拆卸工程前將建議書呈交屋宇署審批,並監督整個工程,確保公眾安全。

 

屋宇署明日與居民和商戶會面,詳細講解拆卸命令的事宜,以及向居民提供的援助等。該署會密切監察樓宇的結構狀況,並與有關部門合作,為受影響住戶提供協助。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