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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藝人陳冠希及導演楊龍澄名下的製作公司,日前入稟高院向歌手陳奕迅經理人陳家瑛的名下公司追討110萬元拖欠製作費。原訴公司為Ding Dong Team Ltd經營的DDT,被告為陳家瑛製作有限公司。
原訴陳冠希製作公司
入稟狀指,原訴與被告於今年4月簽訂合約,原訴負責為陳奕迅演唱會「Eason's Life Concert」製作錄影,酬勞210萬元。惟被告於今年5月18日突然要求原訴公司停止製作,並願意承擔相當製作費用,但被告違約,未有履行上述承諾,而扣除原訴已獲支付的100萬元酬金後,原訴現興訟向被告追討110萬元尾數。【入稟編號:HCA1446/13】
記者昨日未能與陳家瑛聯絡上,但據工作人員表示,此事雙方公司一直溝通中,現已交由律師處理,相信法律會有公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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