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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批政府索網站資料欠透明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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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1日 06:35
2013年08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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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曾於2月向公眾披露,過去3年內向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索取用戶資料逾1.4萬次。昨日港大發表報告進一步分析,曾提出索取資料的部門包括警方、海關、通訊事務管理局及公司註冊處,被要求索出的機構包括本地互聯絡供應商及Google等,有部門要求索取用戶資料時是百分百成功。


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的研究報告顯示,除有私人機構被索公開資料,亦有私人網站被政府要求移除資料,包括YouTube、facebook,要求移除資料的成功率達99.97%。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今年2月曾回應議員查詢,指政府曾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公開用戶資料14,453次,當中有八成六來自警方;要求移除網絡資料7003次,當中有九成六是衛生署要求移除有關「懷疑拍賣或銷售受管制或未經註冊的藥物」的內容。


有否因政治事件 警未確定

本報曾就索取用戶資料目的向警方查詢,警方發言人表示主要為防止及偵查有關科技或使用互聯網的罪案,有否個別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涉及政治事件則未能確定。


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及教授陳婉瑩指出,曾去信10個政府部門查詢他們曾聯繫的網站等進一步資料,但通訊事務管理局、漁農署及衛生署均沒有回覆。她表示,只獲公司註冊處、海關、警務處、天文台、郵政局、地政總署及稅務局回覆,當中稅務局的回覆以「有法律責任保密」為由拒絕提供資料。陳婉瑩指出,有部分部門作詳細回應,她認為這是政府欠缺一套共用規範所致。


學者促定期申報數據

陳婉瑩表示,雖然政府部門可能有合理理由要求取得網絡用戶資料,但應該定期主動申報相關數據,她認為現階段政府提供的數據不足夠,做法欠透明度。她又指出,市民不清楚自己使用網絡的私隱權利,便沒有方法保障自己的私隱,所以市民應更警愓。


陳婉瑩指出,港大已成立香港資訊公開報告網站(transparency.jmsc.hku.hk),現正請法律顧問研究市民在法例下的網絡使用及私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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