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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聽母擲嬰落街判住院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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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3日 06:35
2013年08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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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讀中五時不堪壓力、自此受精神分裂症困擾10多年的年輕母親,懷孕時因怕藥物影響胎兒而自行停藥,去年8月病發並出現幻聽,妄想遭前老師及同學逼害,結果把兩個月大親生女從8樓扔落街致死。她原被控謀殺,昨獲控方接納認誤殺罪,法官則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她無限期醫院令,入住小欖精神病院。


案發去年8月10日約凌晨5時,現年30歲被告黃財貞將兩個月大女兒,由長沙灣李鄭屋邨忠孝樓8樓寓所外的走廊扔落街。正熟睡的丈夫驚醒,聽到被告說:「去死,去死,一定要死,全家都要死!」然後又說「畀我跳,扔咗出去!」丈夫其後發現女兒倒卧屋邨地下。此時被告欲縱身躍下,丈夫及時拉着她並報警。


妄想遭前老師同學逼害

被告警誡下承認殺害親女,又聲稱遭以前的老師和同學「逼害」,逼她生下女兒,其後又要求被告自殺及殺死女兒,否認連累被告全家都會死。她又稱這些「敵人」會把女兒斬首,故為了「解放女兒」,決定要和女兒一齊尋死。


被告又承認2011年懷孕後開始停藥,因怕藥物會影響胎兒健康。被告產子後又以服藥後感到疲倦等理由繼續停藥,最終導致精神病發。


懷孕自行停藥 醫院未察覺

辯方透露,2004年認識現任丈夫並於前年結婚,翌年6月誕下女兒,婚後與丈夫及其胞妹同住。辯方續說,被告家人均沒精神病歷,但被告中五時遇上極大讀書壓力,其後便開始出現精神病徵狀,2001年確診精神分裂症,並出現幻覺及被逼害妄想等徵狀。她曾兩度自殺不遂,包括試圖吞服滴露及殺蟲水。


辯方又提到,醫院原有個案經理跟進被告服藥情况,但未能察覺被告自行停藥達兩年,令人遺憾。暫委法官司徒冕則形容此案令人哀傷,為了被告及公眾安全着想,決定接納4名精神科醫生的醫院令建議。


精神科專科醫生林中鍵指出,醫生通常會向精神分裂患者處方「抗幻藥」,以調節病人腦內化學物質「多巴胺」的水平,但部分「抗幻藥」或可能影響胎兒發育,但病人絕不應自行停藥,又強調病人仍「有藥可揀」,醫生若得悉病人懷孕,也會因應情况處方相對低風險藥物。


【案件編號:HCCC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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