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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罰則不公 考局稱檢討指引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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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4日 06:35
2013年08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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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次事件中,兩批現代書院考生同樣是抄襲,但3人因被學校發現,只遭「輕判」取消校本評核成績;23人則由於被考評局發現,最初是「重判」取消全科成績,上訴後始「減刑」。同是抄襲違規,但因被舉報的途徑不同而出現不同的懲處,考評局表示會檢討。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建議,可以考慮由考評局處理所有作弊個案,但此舉會令考評局方面工作量大增。另一辦法是仔細訂明各種作弊程度和相應罰則,由學校和考評局一同依循。香港通識教師聯會主席許承恩認為,校方在校內考試已有懲處作弊學生的經驗,校方可以保留懲處權,不過,要再討論如何令學校的懲處準則與考評局的一致。


曾交法律顧問審視

考評局昨堅稱,最初「重判」23名抄襲考生的決定是正確,但為了公平起見,決定將對他們的罰則與另外3名學生看齊,因此批准減輕罰則。據了解,局方作出減輕罰則的決定前,曾交法律顧問審視。


罰則不公平的問題源於現有的指引規定,若有學生作弊,是在學校層面發現,可由學校自行決定如何懲處;但若是由考評局發現,則由局方決定罰則。考評局署理總監李王鍏昨稱,會檢討是否有需要更改有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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