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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研撤水客一簽多行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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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6日 06:35
2013年08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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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內地旅客持有「一簽多行」證件,可一日內多次往返香港及內地,卻有人利用政策成「職業水貨客」圖利。中新社昨報道,雖然外界有建議將簽證改為「一日一行」,但內地海關認為應在「一簽多行」政策上調整,包括針對因走私被判罰、被行政處罰2次或以上、或阻礙執法等3類旅客,發出限制簽注,並正與國家部門商討。


保安局:不宜評論內地做法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赴港簽注的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就打擊水貨走私活動而言,特區政府不宜評論內地的執法措施及部署。本港執法部門則在港採取了多次掃蕩,拘捕1069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及22名港人。


目前的「一簽多行」政策自2009年4月實施,容許深圳居民多次往返本港及內地;根據保安局數字,去年總人次高達982.7萬,較2010年全年的416.8萬人次大增逾一倍。針對利用「一簽多行」的水貨客,內地海關自上月初起,已在深港口岸推行「亮燈」措施,旅客若同日第3次入境內地,邊檢將會亮燈通知海關檢查,如被發現有超過課稅物品,將被充公或處分。


向曾判罰阻執法者發限制簽注

中新社報道,有廣東省政協曾提出將「一簽多行」改為「一日一行」,並對真正有需要多次往返者提供額外申請。不過,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則認為,應延續「一簽多行」,並在其基礎上技術調整,並正與國家相關部門商討,擬對因走私被判處刑罰、被行政處罰2次或以上、或在邊檢範圍阻礙海關執法等3類旅客,發出限制簽注。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只對被判罰者發限制簽注作用有限,應在「亮燈」措施實行半年後檢討,若水貨情况仍見嚴重,應考慮收緊有關政策,包括對多次往返而未被檢控的水貨客設限,但暫不宜一刀切取消「一簽多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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