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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奪命金》「救人」失敗 內地人搶劫囚8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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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6日 06:35
2013年08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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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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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賭債高築的內地青年聲稱來港「尋找奇遇」,模仿電影《奪命金》的橋段到停車場埋伏,待有人被劫時挺身相救,希望可獲對方借錢報答,惟苦等兩天均未見劫案,他聲稱飢餓下只好「親身上陣」當劫匪,持假槍打劫著名作家李純恩「襟弟」、律師容潤笙身上的2000元。內地青年昨於高院承認搶劫罪,判囚8年。


假槍停車場劫李純恩襟弟

遇劫事主容潤笙(54歲)為李純恩妻子的妹夫,被告黃帥(23歲)則居於內地,去年12月13日持雙程證來港。案發去年12月17日上午9時許,事主在金鐘停車場停泊其保時捷座駕,正欲下車時突然聽到氣槍聲,嚇得縮回車上,赫然見到戴上綠色口罩的被告坐在司機位旁。當時被告拿着黑色疑似手槍及子彈匣,着事主把身上的錢交出。


事主驚慌下將2000元交予被告,被告便逃去無蹤。兩日後,警方於尖沙嘴文化中心外拘捕被告,在他身上找到一封被告寫給「香港皇家警察」的「悔過書」。被告警誡下聲稱於內地賭輸錢,來港希望有「奇遇」,並欲重演電影《奪命金》的橋段,到停車場替被劫的人解圍,令對方感恩圖報,借錢給他還債。惟被告在停車場等了兩日,也未遇上劫案,飢餓下只好跳進事主的車廂搶劫。被告又承認以600元買下用作犯案的假槍及小刀。


等劫案兩日欲救人博報酬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只有中一程度,因誤交損友染上賭癮,欠下約3萬元人民幣。事後被告深感後悔,願承擔責任,決定從此不再犯法。辯方又指事主在案中沒有受傷,請求法庭輕判。


法官陳慶偉不接納辯方求情理由,指被告是有備而來,得手後更旋即將錢花光,不似僅為了飽肚而犯案。


【案件編號:HCCC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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