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律師:涉三合會成員資料 須有實據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1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18日 06:35
2013年08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高登情報組」在網上變相協助警方「查案」,在網上刊出涉及襲擊案男子的個人資料,當中甚至提到「社團大佬」等字眼。律師會刑事及刑事程序小組主席熊運信提醒,市民在法律上無義務協助警方查案,但在道德上值得欣賞,若提及社團及部分人士是三合會會員等資料,必須有實際證據,否則有可能會被控告誹謗,處理時要格外小心。


私隱署:無大規模發放未必違例

他又指出,以目前情况來看,一般公開照片中人物的名字,或普通居住地區等,未必屬於侵犯個人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例精神,主要是確保沒有大規模發放或收集市民資料作特別用途,故一般網民或市民若發布信息作消閒等用途,應沒有大問題,但若有市民就此投訴,公署亦會跟進。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