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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網購長氣槍 途人當靶囚兩年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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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0日 21:35
2013年08月20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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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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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沉迷網上世界的「宅男」,從網上購得長氣槍後,聲稱欲測試威力,以街上途人當活靶瞄準發射,先後傷及9歲男童及女途人,其中女事主更遭子彈射入體內,手術後留有疤痕。「宅男」昨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等共3罪,判囚2年,法官斥責他為「一時官能快感」犯案,令人齒冷。


官斥為快感犯案令人齒冷

戴黑粗框眼鏡、身形矮小的被告曾仲繁(26歲)在內地出生,辯方指他約兩歲時來港定居,但學業上未能適應,加上父母在其11歲時離異,令其自我價值偏低,不懂社交,成為「宅男」。被告於案發時無業,2003年因在學校打架而留案底,亦曾因情緒病求醫。辯方稱被告無心傷人,當日擊中女事主後大感震驚,原已打算棄掉槍械。


法官指被告因一時貪玩而令途人遭受無妄之災,行為自私,必須嚴懲,但考慮被告願意賠償及有悔意,酌情輕判。被告須對男童賠償1000元,而女事主則因選擇向被告作民事索償,不獲法庭下令賠償。


女事主興訟索償

被告承認罔顧他人安全發射槍械、發射槍械並可能危害他人,以及無牌管有槍械共3罪。今年1月28日晚上,9歲事主蔡永傑與兄在天水圍天恒邨停車場平台玩耍時,忽然聽到兩下「啪」聲,隨即額頭流血,醫院證實他有一條0.5厘米長裂傷。


子彈入肉 肋骨阻擋未傷肺

同月31日晚,女事主蔡場星在天恒邨巴士站下車後突然左邊肩膀流血及留有細洞,翌日她被轉介至醫院做手術,醫生在其皮下約2.5厘米深處取出一粒鉛製子彈。醫生指若非肋骨擋住子彈,可能會傷及其肺部及大血管。兩名事主均無永久傷害。


家藏534粒金屬彈

同年2月5日,警方在被告所住的恒健樓梯間發現多粒氣槍子彈及被告家的電費單,其後在被告寓所搜出兩支長槍、兩支短槍及534粒金屬子彈等。除該把用作犯案的4呎長槍外,軍械專家發現其餘槍均無法發射。被告警誡下承認在網上討論區購得價值2300元、射程約70米的長槍。


【案件編號:DCCC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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